在涉外婚姻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一、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律;
(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
(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外国人继承遗产:
(1)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不管被继承人是不是中国人,只要他居住地也在我国境内,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我国的法律;
(2)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动产适用我国法律;
(3)如果中国公民作为被继承人时,其遗产在国外的,而该公民居住在境内的,则动产适用我国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法律;
(4)作为被继承人的中国公民如果生前居住在国外,遗产在境外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外国的法律。
另外,在处理涉外继承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订有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应按照该条约、协定的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处理,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涉外婚姻家庭子女收养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对外民间交往日益频繁,外国人,特别是一些非长期在华居住的外国人申请收养中国儿童的日益增多。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办理合法手续:
首先,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五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无受过刑事处罚。(二)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送养人同意送养。
(四)收养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
其次,提出收养申请。符合条件的外国收养人:应通过中国收养组织寻找所要收养的儿童;并向中国收养组织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必须事先经过’收养人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和不遗弃、不虐待养子女的保证等;
(二)职业和经济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五)符合收养人居住国有关收养法律规定的证明,例如收养入居住国有关部门批准其收养的证明,或居住国现行收养法规等等;
(六)出生证明。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
再次,收养人接到中国收养组织签发的可以来华收养子女的通知书后,应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然后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登记证书;
(二)中国收养组织签发的可以来华收养子女的通知书;
(三)收养人身份证件及照片;
(四)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书面协议;
(五)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收养入的照片;
(六)中国收养组织同意送养人送养子女的文件。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上报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方可出具公证书。
对于收养人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来中国办理收养公证的,可由一方持上述证明材料和经公证、认证的另一方的授权委托书,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办收养中国儿童公证。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您当地的法律顾问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