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同居8年分手汉 被判“养”旧爱一世
加拿大为什么没有情人?在加拿大男人女人是不能随便睡的,加拿大同居8年分手汉 被判“养”旧爱一世
一对同居8年的男女分手,年逾60岁的女方只获6年生活费(旧称赡养费),又未能获分曾共同居住的半间房屋,于是提出上诉。安省上诉法院依据《配偶扶养咨询指引》,指出年龄与同居或结婚年期相加超过65,离异伴侣可以终身领取生活费。
基秦拿市一对伴侣同居近8年但未有结婚,两人在2012年分手。分开后女方不满只获得6年生活费以及未能分半间屋,向法庭提出上诉。男方则以曾经为伴侣偿还信用贷款为由,反要求法庭作出调整,又指女方未有归还他的个人物品。
法庭文件显示,两人均超过60岁,男方是药剂师,但已经不再全职工作。女方则失业,每月的残障津贴和工作场所安全保险局(WSIB)的工伤赔偿,合计1,900元。% J" t9 o8 e7 ^* m' p. c) u
原审法官判决,男方每月要向女方支付950元,为期6年。至于两人居住的物业,女方则可以分得10万元。如果男方未能在2015年3月1日前支付这笔钱,要附加利息。法官又判女方可得18,500元诉讼费。
根据《配偶扶养咨询指引》
上诉法院3名法官在判词指出,原审法官以同居年期届乎短期和中期关系之间,因而裁定6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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